導讀 近日,廈門市建設局發布《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公布施工許可證豁免清單(試行)的通知》,明確以下工程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豁免: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(含100萬元)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(含500平方米)的房屋建筑(含二次裝修工程)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; 個人住宅裝飾裝修; 不涉及較大主體或承重結構變動的非市政道路建設改造或整治工程。 2018年修改后的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》規定: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,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。 截至目前為止,有18個省市上調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,浙江和沈陽調整幅度最高,200萬元以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,其他省市為100萬元以下。